婚姻监礼
婚姻监理人又叫做结婚监礼人,特指为未婚夫妻双方在香港结婚提供见证婚姻事实服务的法定专业人士,如具有7年以上从业资格的香港香港律师、香港婚姻登记处的登记官、合法的神职人员牧师。
婚姻监理人是香港法律更新之后的一项利民政策。日后在香港注册结婚不必一定在入境事务处香港婚姻登记处内,也不一定由政府指定的注册官。时间及地点可以更自由选择。
由2006年4月21日开始,在香港申请结婚的新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礼人,但是新法律规定婚姻监礼人必须是律师,所以也可以称为婚姻监礼律师制度。然而,申请结婚的新人还可以选择沿用旧制,在入境处其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